“是。”商名姝抑製住自己的興奮,“三妹,我們把這消息尋個妥帖的法子散出去,你看如何?”
所贈之糧浸過海水,讓那些購置茶葉的人知曉,不得鬨翻天?
商名姝轉頭看著雀躍爬滿秀美臉頰的商文姝:“長姐,你打聽出這樣的消息,就想到這麼個法子應對施家?沒有旁的?”
“旁的?”商文姝疑惑。
商名姝歎口氣:“長姐,你可有查過得到贈糧的人因此染疾?”
“我打聽過,隻有一兩人。”
“如此說來,這批糧食他們處理得很好。”商名姝咽下嘴裡的湯羹,“施家定然知曉這批陳糧來源,故而放在中下等茶裡相贈。
一則這些人才會為幾斤糧食心動,二則這些人身子不嬌貴,食用多半不會出事,三則有朝一日被拆穿,糧食何等精貴?三年前大旱不少人心有餘悸,他們都食用無害,自然不會計較。
你戳穿糧食來曆,傷不了他們分毫,反而打草驚蛇。”
“我們就坐視不理?”商文姝想過對施家和王家打擊不大,但什麼都不做,她不甘心!
“如此大批糧食,什麼樣的人能將之打撈起來?”
“倭寇?”這些商文姝都細想過。
能大批打撈起來,打撈之人要知曉沉船之地,要有可運輸糧食的載具,要人多勢眾,要都通水性,這不就符合?
商名姝搖頭:“倘若是倭寇,江浙一帶如今不會這般太平。”
糧食能食用,對倭寇來說糧草充足,他們一定會有所動作,且這批糧食在水裡應當浸泡不久,否則再怎麼處理,也不會隻有少數人食用後有異。
“長姐,你派人去打聽沉船附近的漁村,是否有一批人集體在年初發了一筆橫財。”商名姝有個猜測,“最好拿到鐵證!”
“你要做什麼?”商文姝素來知曉商名姝輕易不動手,一動手就得人傷筋動骨。
現在整個鳳陽府關於方氏典當行為富不仁的童謠都還在傳唱,有不少被方德貴坑走傳家寶的人都告到衙門,方德貴昨日才被打了三十大板,這會兒還躺在榻上。
“如我所料,這些米糧沉船當日恰好有漁民躲在暗處,極有可能是他們趁亂打撈走一批,被王氏的人遇上收購,王氏必然沒有經過牙行。”商名姝眸光微涼,“這是‘私充牙行埠頭’之罪。”
官府有規定,凡魚鹽豆穀,覓車雇船騾馬之類,非經紀關說則不得行。
不是所有買賣一定要經牙行,但大批糧食屬於必經。
《大明律》中對私充牙行者有明確的處罰: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
“我這就去查!”商文姝朝食都沒有心思用,等她掌握證據,王氏就要倒大黴,再把施家與不法買賣人家合作的消息宣揚。
這比讓百姓知道他們的糧食由海中打撈而起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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