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有個新說法,兩方辯論,誰先破防誰輸。
柴耀陽現在就有點破防了。
按道理來說,他這樣的人一般情況下是很難破防的,但是這個案件的後續影響太大了,又被對方當麵這麼說,柴耀陽一下子沒忍住。
主要是對方這帽子扣得有點太大了,什麼“踐踏法律”,什麼“要不要依法行政”。
他隻是一個征收辦的負責人而已,是負責具體工作的。
所以真的說起來,柴耀陽都覺得委屈,這又不是他的錯,這是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沒錢但又想做事,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而在周雲身邊,孫晨輝已經滿臉呆滯。
不是,這位周律師好像有點……有點正義感太強了吧,怎麼感覺他對這件事比自己還要激動呢。
於是孫晨輝在周雲身邊低聲道:“周律師,那什麼沒必要,真沒必要……”
周雲笑著點點頭,依舊好整以暇道:“什麼意思?當然是字麵意思了,違法的行政行為難道不是對法律的踐踏?”
“你們明明知道這樣做不對,但還是這樣做了,難道我說的有問題?”
“你……”
說到這裡的時候,上麵的審判長敲響了法槌:“都彆說話,乾什麼呢,這是法院,是你們吵架的地方?”
頓了頓,審判長又道:“被告,現在對你進行警告,如果再有這樣的行為,就要把你驅逐出法庭了,明白嗎?”
柴耀陽頓時更不滿了,還準備說什麼,被一邊的勞明城趕緊拽住。
審判長又看向了周雲:“原告代理人,說話就好好說話,不能對對方進行言語攻擊,同樣對你進行警告!”
事實上法庭吵架這種事,對於法官們來說那可真的太常見了。
很多人以為法院是一個神聖的地方,以為法官們都是高大上的坐在上麵。
但其實參加的庭審多了就知道,法庭上吵架的情況真的太多了。
而且有的案子不單單會吵架,還會涉及很多彆的內容。
比如曾經有過離婚案,女的起訴離婚說男的不行,夫妻雙方在法庭上拚命講述兩人性生活的細節。
男的要證明自己不是不行,自己生龍活虎!
這和離婚沒關係,就算離婚,也不能被扣上這麼一個屎盆子。
女的則是就想離婚,但又沒有其他合適的理由,就想證明男的不行,
說著還一個勁的想讓法官評理,可憐法官一個母胎單身的姑娘,坐在那裡臉色通紅又懵逼至極,都製止不了……
就那場麵,如果把庭審視頻放出來都沒辦法過審!
行政案件雖然要嚴肅一點,但也僅僅是一點而已,原告方一般都覺得受了很大委屈,起訴的時候吵架太正常了。
法官為什麼不處理,很簡單,不可能因為這麼點事就怎麼樣,一般都是警告然後批評教育,實在太過分了才會喊法警來處理。
隻是審判長同樣有點懵,以前吵架都是當事人開火,律師在旁邊拽著,結果這次律師跳起來開火了,當事人反倒在旁邊勸律師冷靜點……
這律師腦子是有點問題吧?
一邊想著,審判長一邊說道:“好了,庭審繼續,被告,你這邊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王仲達開口道:“我並不認同原告方的觀點,這隻是一個程序瑕疵……”
這次他的話說到一半就被審判長打斷了:“不要再重複這個了,還有沒有新的觀點?”
王仲達頓時憋住了,好半天才道:“沒,沒了……”
“原告呢,你還有沒有要補充的?”審判長再次問道。
周雲這邊其實心裡在暗爽,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從穿越之後他做案子有點隨心所欲的感覺了。
前世的時候他是絕對不可能說出這種話的。
但是這一世,他就感覺自己看不慣這些東西,就想著當麵說出來。
以前還以為是有了係統要爽一點,現在看來應該是自己的性格發生了變化。
不過沒關係,好不容易有了重來一次的機會,那肯定要怎麼開心怎麼來的。
剛剛他罵的可太爽了!
最重要的一點,他可不是單純在罵人,而是點出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行政行為的程序違法問題嚴重程度。
先補償後拆遷是合法行為,先拆遷後補償直接就成了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就算你後麵給了足夠的賠償,那這個行為同樣是違法的!
有一句話他也沒敢說出來,今天行政機關可以隨便侵權,那明天他們要做什麼都不敢想……
所以,這個程序違法必定導致整個行為違法,這是核心問題!
這會兒聽到審判長的話,周雲再次開口道:“還有一點要補充,《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但不撤銷該行政行為。”
“我方僅僅隻是要求判決該行為違法而已,好了,補充完畢。”
對麵,王仲達頓時臉色變了,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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