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突然間就被抓了?而且還是套路貸?
方宇飛這會兒突然滿臉興奮地開口道:“剛剛咱們不是在那裡說什麼周律師到底怎麼破局嘛,其實人家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就是套路貸!”
是的,方宇飛想到了,那位周律師在答辯的時候就說了,因為對方是套路貸,所以不用還錢。
但這也有點太過於戲劇化了吧,正在庭審呢,公安機關直接把人抓了!
下麵的眾人議論紛紛,但不管怎麼說,能看到當庭抓人,今天的講座已經值了!
而這會兒,上麵的周雲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掏出了一個話筒:“喂喂喂,剛剛的庭審大家都看到了吧,我先聲明一下,都是真的。”
“等會我身邊的李法官也會給大家講一講,所以不要著急。”
“我知道大家現在都很想知道內中緣由,現在我就開始給大家說一說。”
接著周雲就開始講了,從最開始決定要開講座,然後選案子,結果聽當事人描述的時候發現這有套路貸的嫌疑。
而套路貸那可是妥妥的詐騙!
“同學們,我們做刑法實務必須要有穿透思維,什麼叫穿透思維,就是透過那些表象看法律本質的思維。”
“這個案子為什麼會定性為詐騙,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通過高額違約金的方式來惡意壘高貸款金額。”
說人話就是,原本借了五千塊,但是他通過讓你轉借的方式,把違約金那兩千塊也算成了你的本金,這樣一來就相當於你從欠五千變成了欠七千。
一定要分清楚了,原本是五千的本金兩千的違約金,而這個數額的違約金是國家不支持的。
那現在把這個違約金通過轉借方法算成了債務,那就是妥妥的非法占有,定為詐騙一點都不為過。
“當然,這是個民事案件,但民事案件其實也要有穿透思維,接下來我給大家說說怎麼來找這種案子的證據。”
這部分周雲說的比較詳細,怎麼通過銀行流水來發現端倪,怎麼具體打開突破口,如果報案不管你要怎麼做,必須都要有準備才行。
其實這才是最關鍵的內容,不單單是政法大學的學生們想學,普通人其實也想學。
法律依據其實就在那裡放著,關鍵是你怎麼操作,你怎麼找證據,需要什麼樣的證據,這都是課本上學不來的,得通過長期的實踐來總結經驗。
周雲說的很細,學生們也聽得很認真。
如果單純是講案子,那其實也不可能這麼吸引人,最主要是周雲剛剛才通過實際操作把人送進去,那這個時候再講,自然都感興趣了。
甚至連一些教授都在旁邊坐著聽。
“做實務重要的是什麼,是能說嗎?你們看我剛剛說了幾句話,你們那位政法大學的學長說了多少,他說的那些東西有用嗎?其實沒什麼用。”
公序良俗這個東西不能說完全沒用,你像上次周雲也說了公序良俗。
但它並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用,借貸合同你根本不需要扯那麼多。
到了最後周雲開始總結:“這個案子最開始我也覺得棘手,但是,周氏法則第一條,解決不了問題,那就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了,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你們看,案子我沒法做,那我要是把原告解決了,是不是案子就解決了啊,多簡單……誒李法官你乾嘛!”
卻是旁邊的李法官聽不下去了,把話筒搶了過去:“前麵那些大家可以聽,後麵周律師講的輕易不要用,這法子用不好可能自己就進去了。”
周雲在旁邊很是不爽,怎麼就不要用,這麼好的辦法,問題總是人提出來的嘛。
倒是下麵的學生們聽得很爽,這可是妥妥的理論結合實踐啊,而且“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也太酷了!
周律師這個偶像果然沒選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