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百二十八條後麵還有一句話: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看到了吧,所以現實中,很多的律師或者什麼大狀,基本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
那些提交答辯狀的,大部分都是沒請律師的當事人,或者是一些剛剛開始執業的律師。
所以其實說白了,不太懂法的當事人和剛開始執業的律師是最守規定的,律師慢慢變成老油條,那就怎麼方便怎麼來了。
而且一些老律師還會嘲笑年輕律師,認為年輕律師按部就班進行書麵答辯的那都是沒本事,臨場發揮能力太差雲雲……
如果看過庭審視頻,應該知道,很多時候法官都會說這麼一句,你的答辯內容要是都在書麵答辯狀上,那就不用說了,直接提交就行。
或者還有就是,你彆說了,庭後給我提交一份書麵內容……
都是為了省事,不管哪行哪業其實都這樣,做的時間長了都會想著省事。
包括醫院不是還流傳著一個笑話嘛,職稱越高,無菌區越大。
你是實習生的時候,你目光都是有菌的……
但周雲不一樣,他一向都是會提交答辯狀的,而且他在答辯狀上說的,就是他準備答辯要說的東西。
所以和他打官司其實很簡單的。
嶽夏嵐低頭看了看自己準備的東西,為了這個案子,她真的準備了很多。
他提出的這個點其實有很多方麵可以來說。
比如程序問題,按照規定要在申請人提出申請之後,行政機關就得去征求意見了。
但這裡他們是在行政訴訟開庭後才征求的,很明顯程序是有問題的。
所以他已經預備後周雲會提出程序問題,應對措施就是“程序瑕疵”。
該說不說,程序瑕疵這個詞真的是偉大的發明。
曾經最高檢就發文吐槽過,程序違法就是程序違法,法律規定有兩種,一種是程序違法,一種是輕微違法。
結果被搞出來一個程序瑕疵,感覺一下子就比違法更輕了。
反正嶽夏嵐準備的說法就是,雖然是在行政訴訟中才找人做的征求意見,但程序瑕疵不影響這個結果。
他也認為這樣有很大概率被法院采納。
結果沒想到做了一堆準備,對方卻什麼都不打算說,就像是一拳頭打中了空氣。
算了,不說就不說,等案子輸了看你還能怎麼樣!
陳述結束,很快便是舉證質證,還是上訴人先舉證。
“證據二,原康得公司股東高燁偉出具的《不同意該信息公開的意見書》。”
“該意見書證明進行公開項目相關信息可能會損害到原公司股東高燁偉的合法權益。”
等到舉證完成,周雲隨即開始質證。
“對於上訴人提交的證據,真實性合法性與關聯性均予以認可。”
嗯?嶽夏嵐皺起了眉頭,不過這個倒是也正常,畢竟這些證據確實沒辦法去質證。
平時律師們質證最多的是關聯性,但這個證據完美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
但是這樣一來給嶽夏嵐搞糊塗了,答辯就說了一句話,質證把證據都認可了,你這是擺爛來了吧!
不過這會兒他也不方便說什麼。
倒是旁邊的謝主任三人已經越來越興奮,看吧,還是要請外來的和尚……不對,還是這魔都的大狀厲害。
看看對麵的周雲,之前一審的時候那麼囂張,又是說他們這邊連法律都沒學明白,又是說他們提出的觀點荒謬。
現在呢,你倒是繼續說啊,沒說的了吧!
羅宏軒同樣有點奇怪,但他依舊選擇相信周雲。
他相信周律師這麼做肯定有深意在,隻是他現在理解不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