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拿到這部分證據,事情就會好辦了,由此可以打開局麵,獲取到那倆重傷學生的口供。
但是單單有了正當防衛的基礎還不夠,不像是那個強奸案可以無限防衛。
所以如果可以認定對方為惡勢力,那就會好辦很多。
等回到酒店,周雲已經在筆記本上記了很多,基本上已經有了辯護思路,接下來按照這個思路努力就行。
直接去和公安機關溝通肯定不太容易,畢竟他知道的,公安機關那邊肯定也知道。
但他們卻沒有去調查,最起碼說明在這個問題上雙方的觀點肯定不一致。
所以還是要自己來想辦法。
依舊是老辦法,在紙上進行思維風暴。
問題:拿到手機中保存的視頻。
周雲在後麵畫了個箭頭,又寫了上了一句話,公安機關出麵是最合適的。
他不能直接去接觸“被害人”,更不可能花錢買視頻,你要知道這是刑事案件,分分鐘就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
那麼怎麼才能讓公安機關出麵調查呢,靠著自己的臉有一定可能,但不夠保險。
仔細思考之後,周雲又畫箭頭寫了一句話:找其他家長來一起報案。
對,先不要把兩個案子扯在一起,我不是想給郭子浩做辯護,我隻是作為一個守法公民,去舉報違法犯罪行為。
我很單純想去證明,那兩個混混存在教唆行為。
在找其他家長一起報案的旁邊,周雲寫上了“教唆行為”,這裡是不能提什麼惡勢力的,那是公安機關調查清楚後,和檢察院溝通的事。
推到這一步,局麵就比較明朗了,猶豫了一下,周雲又寫上了“可以嘗試找學校一起報案”。
如果能找學校一起報案,那肯定沒問題,這麼長時間,學校的監控肯定會拍到一些東西。
但他們不一定會配合。
所以如果學校不行,那就隻能找其他的學生家長,現在他做辯護人的案件是“郭子浩故意傷害案”。
而其他學生家長不是本案被害人,也不是證人。
報案那也是另一個案子,最起碼現在來說是和本案無關的。
看看時間還早,從郭喜天那裡拿到了學校領導的聯係方式,很快周雲撥通了電話。
另一邊,學校領導田夏山正在辦公室看手機,突然接到電話有點疑惑,但還是接通了。
“喂誰啊?郭子浩的律師?不是你給我打電話乾嘛,現在一切都由公安機關接手了,知道吧,我什麼都不知道。”
“行了掛了掛了。”
沒說幾句話,甚至周雲還沒說自己是誰呢,田夏山就直接掛了電話。
現在這個事已經成了禁忌,教育係統根本不談這個,不管誰問都是讓找公安機關。
反正一致目標就是絕對不能引發輿論,就這麼自己處理就行。
酒店房間內,周雲放下手機,得了,雖然早就猜到了這個結果,但現在還是有點無奈。
本來還想拉學校一把的,但是既然人家覺得不需要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