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之前,你一直在搶救室門口嗎?”於大章繼續問道。
“是的。”女人肯定地說道:
“那種情況下,我還哪敢離開,當時我都快急死了,不停拍打搶救室的門。”
於大章在這期間一直觀察著女人的麵部表情。
她沒說謊。
至少在於大章的認知中,她說的是實話。
麵部表情無懈可擊,他不認為這樣一個普通人能掩飾住自己的微表情。
那現在唯一可能出問題的就是醫院方麵了。
就在於大章告辭離開時,女人忽然叫住了他:
“警官,還有件事我覺得應該和你說一下。”
於大章回頭看向她:
“什麼事?”
女人一臉認真地說道:
“自從出了搶救室那次的事後,醫生和護士的態度完全變了。”
“之前他們的態度可以用惡劣來形容,孩子的病也時好時壞的。”
“可在那之後,他們不但態度變好了,就連孩子也恢複得特彆快。”
“後來我越想越不對勁兒,但案子已經撤銷了,所以我也就沒和彆人說起過。”
這話就是她不說,於大章也想到了。
案宗裡寫的很清楚,二十天後孩子就痊愈出院了。
這麼大的反差,他怎麼可能會疏忽掉。
兩人回到支隊後,於大章從檔案櫃裡把案宗再次拿出。
這次他將前幾年的案子也全都看了一遍。
五年時間,四十七起遺棄案,其中三十起是近兩年發生的。
這還隻是明麵上的。
沒報案的還不知道有多少。
其實於大章真正想統計的是:總共有多少孩子死在了那家醫院。
還有,他們到底想在孩子身上得到什麼?
首先排除摘取器官。
如果是為了器官,為什麼隻對兒科下手?
明明成人的器官更有市場。
小孩的器官發育尚未成熟,移植後不能完成大人的生理活性。
而且還要看這兩個器官的性彆,決定觸能是否配對。
局限性太大了。
況且器官摘除必然會在身體上留下刀口。
這麼大的漏洞,就算家屬沒發現,火葬場那一關也過不了。
所以,除非是家屬同意捐贈,不然根本不可能進行器官移植。
於大章也曾想過他們是不是想要小孩的屍體。
有些小夥伴可能不知道,光是屍體本身就有很大的價值。
在國外,一具屍體的價格要達到上萬元,小孩的屍體屬於特定需求類,價格還要翻幾倍。
但在國內不現實。
在國內,人死亡後,不管是火葬還是土葬,都是有記錄的,不可能出現被倒賣的情況。
於大章看了眼手機屏幕。
又到了下班時間。
還剩兩天了。
“缺人手啊。”於大章歎了口氣。
接下來的事情簡單了。
找證據!
就目前的情況看,這個證據不難找。
他們的膽子越來越大,作案的頻率自然也會越來越高。
如果順利的話,兩天都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