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屍案他是知道的,當初把於大章調過去幫忙也是他同意的。
當初他以為這個案子不大,無非就是有點離譜。
調過去一個機靈點的,再加上幾名老刑警的輔助,應該很快就能破案。
誰能想到,那個胖子又玩出了新花樣,將跑屍案給升級了。
好家夥,讓他去清普分局幫忙查案,他查來查去,居然又回到宏口區,將整個殯儀館給連窩端了!
“是的。”刑偵隊長用肯定的語氣說道:
“在抓捕之前轉回去的,但案子還是於大章主要負責。”
這話就得分誰聽了。
普通人聽不出什麼問題,隻當是正常彙報。
但在劉局那裡卻聽出了另一層意思:於大章和清普分局鬨掰了。
而且是在抓捕這件事上產生的分歧。
職位越高,越不能將話說得太明白,有些話點到為止最好,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比如:
我原則上同意……其實就是不同意。
你這個人很老實……有點缺心眼。
好好乾,你很有潛力……所謂的潛力就是你現在沒能力。
很顯然,刑偵隊長也發現了問題,但他沒直說,而是婉轉的表達了出來。
“讓清普分局的紀斌來市局一趟。”劉局對負責聯絡的警員說道。
雖然他已經猜出了事情的大概,但有些事還是當麵問清楚好。
刑偵隊長其實就是在告狀。
劉局在用這種方式回應他:我聽明白了,但我得親自核實。
“繼續彙報吧。”
“好的,於大章到達青浦分局後,當晚將運屍車司機抓捕歸案……”
.
宏口分局。
會議室內,於大章率先提問:
“那些無名屍被運走後,去哪找的骨灰替代他們?”
昨晚他正常下班回家休息,但審訊一直沒停。
分局內的警員兩班倒,輪換不間斷地對嫌疑人進行審訊。
這起案子的嫌犯人數過多,所以也隻能用這種方法。
上午開會就是為了信息同步。
“用其他死者的骨灰來冒充。”昨晚一名負責審訊的警員回答道:
“將遺體火化後,火化工會將骨架敲碎磨成粉,家屬會支付一筆幾十元的撿灰費。”
“而骨灰是沒有重量標準的,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
“火化工正是利用這一點,每次撿灰時,都會留下一些。”
“大概湊夠了一具遺體的重量,就將骨灰交給殯儀館的人。”
這招挺損啊……於大章聽的直咋舌。
這不就是在偷骨灰賣麼。
骨灰不完整,那就和不留全屍沒什麼區彆了。
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
這些人為了錢,真是什麼招都能想出來。
“火化幾具遺體能多湊出一個人的骨灰量?”於大章追問道。
“最少也要火化十具遺體。”那名警員說著,將一份口供資料遞給他:
“大多時候要十五具左右,因為骨灰的數量本就不多,所以一次最多隻能留下十分之一的量。”
“留的多了,很容易被死者家屬發現。”
“結果這次還沒將骨灰湊齊,火葬場就被查了,火化工也被抓了。”
剩下的事,於大章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