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冊的遺體數量對不上,也沒有相應的骨灰,殯儀館隻能另想辦法。
而存放屍體的地方,除了殯儀館就隻剩下太平間了。
“他們為什麼不用動物的骨灰替代?”
於大章覺得這也是一個辦法,反正都燒成灰了,應該沒人會注意到這種細節。
“你當是烤全羊呢!”
說話的是錢程,他是代表技術科那邊過來開會的。
因為和於大章很熟悉,所以他說話也沒什麼忌諱,直接就開懟:
“溫度達到800攝氏度以上,才會徹底分解和燃燒屍體中的有機物質。”
“火葬場使用的是特殊火源,能夠達到指定溫度。”
“相比之下,就算使用汽油燃燒,都不足以燒毀屍體中的組織。”
還得是專業人士,連這個都懂……於大章被錢程懟了,不但沒生氣,反而感覺思路更清晰了。
前世他曾參與破獲過一起凶手案。
凶手將人殺死後,拉到一處荒地進行焚燒,企圖毀屍滅跡。
當時的現場他也去了,屍體被燒得麵目全非,就像是焦炭一樣,根本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凶手供述,他整整燒了三個多小時,即使這樣也沒將屍體燒成灰。
究其原因就是溫度不夠。
所以骨灰也不是想燒就能燒出來的。
“就不能把動物的屍體拉到火葬場去燒嗎?”於大章繼續提出疑問:
“這樣就可以燒成灰了,敲碎磨成粉後,誰也看不出來。”
此話一出,在場眾人都將目光投向他。
就連李鈞都忍不住皺起眉頭。
抬杠是不是?
把動物的屍體拉進火化間,傻子都知道要乾什麼。
燒小動物沒有用,隻有燒豬牛羊這樣的動物才行。
這種體型的動物屍體根本就藏不住,除非火葬場的監控攝像頭是擺設,否則拍到了就是直接證據。
“我的意思是,將動物屍體拆解,然後一點一點帶進去。”
於大章被眾人盯的渾身難受,隻好硬著頭皮解釋道:
“這樣就能瞞過監控進入火化間,據我所知,火化間裡麵是沒有監控的。”
他之所以揪著這個問題不放,就是在排除一切合理性懷疑。
所有疑點都要在結案之前解釋清楚,這是證據鏈完整性的最高要求。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
錢程太了解於大章了,不將事情弄明白,他是不會罷休的。
“就算能將動物的骨骼帶入火化間也沒有用。”
“首先,操作焚化爐是有記錄的,不是你們家羊肉串爐子,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
“而且遺體火化的檔案保管期是五十年,想拖時間將記錄銷毀都不可能。”
“其次,雖然骨灰被火燒過,隻剩下一些無機鹽,無法檢測DNA,但還是可以分辨出是否是人骨。”
這回於大章聽明白了。
用動物替代的方法根本就不可取,漏洞太多。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火化工被抓後,殯儀館想到的解決方法就隻有偷屍體了。
確實,想瞞過刑偵的調查,也隻有這個方法是最直接、簡單而且有效的。
既然這樣,那四具遺體……
於大章看向昨晚負責審訊的警員:
“被偷的遺體,他們是怎麼處理的?”
那名警員無奈地搖搖頭:
“被當做無名屍焚燒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