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案小組的成員還是你來指派吧,就彆讓我得罪人了。”
今天上班的路上他突然頓悟了。
分局領導這是在敲打自己。
他們在用這種方式告誡他:很多事還是要有人給你撐腰的。
你能看透,不代表你能解決。
“行啊。”李鈞答應的很痛快:
“看來你心中已經有人選了,說名字吧,剩下的我來安排。”
連掩飾一下都懶得做了……於大章算是看出來了,李隊就等著他來求助呢。
“上次保護我的那兩個人就行。”
他來之前就想好了,選這兩個人最合適。
遇襲那次,馬健和另一名警員為了保護他,不顧危險和對方硬剛。
這就相當於並肩作戰過了。
選他們兩個也算是順理成章,彆人也不會有意見。
“沒問題。”李鈞用期待的眼神看著他:
“什麼時候將人調給你?”
這個問題就不能亂回答了。
將人調過來的那一刻,就代表著積案小組正式成立,也意味著於大章對局裡的積案有了新線索。
“再過兩天吧。”於大章一副用腦過度、精神衰弱的模樣:
“昨天看了案宗,沒什麼線索,給我點時間讓我再仔細想想,等有了調查方向再說。”
李鈞聽到這話後,雙眼瞬間亮了起來。
“兩天就夠?!”
他的聲音也不自覺地拔高了好幾度。
這些積壓下來的案件可都是局裡的老大難了。
每一個都至少在局裡掛上了一年以上,甚至有些案子已經拖了好幾年都毫無頭緒。
此時此刻,李鈞心中已然篤定,於大章絕對是在故意裝出一副謙遜的模樣。
如果真的像他所說那樣毫無線索,又怎麼可能講出“再過兩天”這樣的話。
“我說的是,再過兩天看看。”於大章對他的反應很頭疼:
“如果兩天後還是沒線索,就隻能繼續掛著了。”
命案必破,命案必清……就是沒有時限,一直會追查下去。
不是想象中那樣,限定在多少時間內必須偵破。
以前立軍令狀那一套早就行不通了。
關注這方麵新聞的小夥伴應該經常能看到類似報道,比如……
#追凶33年,XX警方破獲一起命案積案#
#近日,XX警方破獲一起18年前的命案#
#今年以來,XX警方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攻堅克難,連續成功偵破6起25年以上命案積案#
這樣的新聞才是最撫慰人心的。
證明警方一直沒有放棄追查,而且也沒有冤枉好人。
於大章拖著不立刻成立積案小組,也有這方麵的考慮。
畢竟管家涉案是他前世聽來的,他並沒有親自參與其中調查過。
所以有些事他還是要想清楚才行,至少也要能達到邏輯自洽。
“我相信你不會讓我失望的。”李鈞臉上露出輕鬆而又自信的笑容:
“不要有思想包袱,大膽去做,無論結果如何,都不用在意。”
在他看來,於大章隻要能將案子接手,即使不能破案,也肯定能找到新線索。
“我儘量吧。”於大章揉了揉太陽穴,從桌邊站起身:
“李隊,沒彆的事,我就先去忙了。”
等屋子裡隻剩李鈞一人後,他看著於大章離開的方向,喃喃自語道:
“說話永遠給自己留退路,誰教你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