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呀……你有點給臉不要臉了。”方主任說道,“你一個月工資才四百塊,開口問我要十萬?你覺得自己值這個錢嗎?”
“不,不是問你要。”我搖搖頭,“而是我一定要想辦法搞到十萬,我沒有什麼可以傍身的一技之長,所以隻能努力留在這裡。”
“你……”方主任的表情簡直像是遭到了敲詐,可他也知道我並沒有這麼做,又改口問道,“所以你鐵了心不走……?”
“不走。你讓我留在這裡,你做你的大領導,我受我的冷嘲熱諷。”我說道,“我對你不會有什麼妨礙,對吧?”
“好一個沒有妨礙。”方主任冷笑一聲,“這事現在隻是傳到我這……如果再往上傳那就不太妙了,到時候我可能會用點手段讓你走,這樣也沒關係嘛?”
我知道一個中年領導想要對付我一個十幾歲的女娃肯定易如反掌,他有很多的城府和手段,可我有得選嗎?
更何況這件事是否會往上傳,根本不取決於我。
確實有一個和方主任關係不正常的女娃在車間裡,可那個人不是我啊!
隻要那個女娃還在,方主任就犯了錯,這事跟我是否被辭退根本沒有關係。
那一天我從方主任車間渾渾噩噩地走出來,感覺像是和彆人打了一仗,心中說不出的疲勞。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該怎麼辦,隻是在流水線上日複一日地組裝著銅鐘。
可我的心思畢竟亂了,很快我便將一枚銅鐘的鐘舌裝反。為了不影響通過率,我隻能用最快的速度將鐘舌解下,隨後重新組裝。
當我拆解下這根小小的鐘舌時,一個念頭忽然在我腦海當中閃過了。
有句話說得好,解鈴還須係鈴人。
誰裝上的相反的鐘舌,就需要由誰解開。
這件事並不是由我引起的,所以我也無法解決。
問題出在那個胖胖的女人——也就是方主任的老婆身上。
她是這一切的起源,也是搗毀我生命的罪魁禍首。
時間過去了這麼久,她自然知道我是冤枉的,如果我能找到她,用儘一切辦法讓她來車間說上幾句解釋的話……會比我自己說一萬句更有用。
我不確定她會不會答應這個請求……要說服一個這樣凶惡的人,對我來說不是什麼易事。
可我沒有更好的辦法了,這件事由我來解釋始終效果甚微。
我需要在方主任出手把我趕走之前,先說服他老婆。
下班之後我提前走出車間,用圍巾擋住了下巴,隨後攔下了一輛三輪車,花了五毛錢,讓騎車師傅跟著方主任的小汽車一路去了他們家的小區。
方主任住在馬上就要到達縣城的一個小區裡,好在他住在一層,我輕而易舉地得到了他的地址。
第二天上班,我趁中午吃飯的功夫再次來到了他家,懷著忐忑的心情敲響了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