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離開的時候,我對管理層說:“給我打個電話,告訴我我明年會在哪裡比賽。把我交易出去吧!”
我非常確定我不會再回到休斯頓打球了。
跟著我離開美國,又去了麥加朝聖,和我的幾個朋友、兄弟一起。
在艱苦的四天朝聖之後,我們去了麥地那,那是地球上最神聖的地方之一,每個知道它的人都想在那裡祈禱。
回到美國後,我去加利福尼亞和女兒待在一起。
祖母每天早上會給我做早飯,我會起床進行祈禱,接著去鍛煉。
那年夏天我非常努力,我聘請了一位名叫查爾斯的教練來幫助我訓練。
每天早上查爾斯都會來接我,然後我們一起在海灘上跑步。
我不喜歡在沙灘上跑步,這對我來說很艱難,但這是值得的,可以增強耐力。
我會吃一頓清淡的午餐,下午我會進行力量訓練。
晚上查爾斯和我會去當地的一所高中打籃球,雕琢我的技術動作。
查爾斯還帶我去了戈爾德健身房,他告訴我這是力量訓練者的麥加聖地。
當我走進戈爾德健身房時,我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這裡的人像野獸一樣,巨大的野獸,連女人都是。
每個人都肌肉發達,身高7尺的我竟然看起來很瘦,有些女人看起來都比我壯碩。
“這是個狂熱者的天地,如果你不夠認真,你甚至都不應該走進這裡。”
1981年在我來到休斯頓大學的時候,他們第一天就把我帶進了力量房,而我連普通杠鈴都舉不起來。
力量一直不是我的強項,我想到這麼多年我和阿甘之間的對抗,我總是在力量上吃虧,那家夥是個怪獸。
當我和健身房的野獸們談論阿甘時,他們紛紛表示,那個家夥是力量王者,他征服過很多健身房。
所以,一直到這個夏天,我才真正開始重視起力量訓練,投入到枯燥的杠鈴練習中。
三天後,我真的喜歡上了它,我意識到這些鍛煉給我帶來了立竿見影的好處。
我發現身體變得更有彈性,並且在堅持了一段時間後,我的身體恢複速度在變快,做很多技術動作更加輕鬆,我的膝蓋、關節,在強力肌肉的保護下變得更加健康有力。
力量訓練之外,查爾斯安排了一些高中生給我做陪練,我開始雕琢我的籃下腳步。
過去我從來沒有認真雕琢過我的腳步,當初在休斯頓大學,每年夏天,我專注於比賽,在比賽中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我從來沒有站在一邊,認真觀察我所做的一切,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無效的,哪些更有效率,哪些隻是障眼法。
這是非常不一樣的。
查爾斯會在場邊播放音樂,這讓訓練場充滿了節奏感。
我開始結合錄像鑽研動作,鑽研每一個細節,尤其是看自己和阿甘比賽的錄像。
我開始假裝向右,假裝向左,旋轉到底線,再移動出來,再回去,反反複複欺騙防守人。
我的身體開始出現一種節奏,就像我在跟著音樂跳舞,我覺得我在球場上跳舞。
慢慢地,我感覺到自己在走向巔峰狀態。
我過去依賴我的勾手,我喜歡在接到球後迅速移動,轉身,接一個迅捷的勾手終結。
這很好用,但有些單一,我開始更多的磨練自己的投籃,練習在有人防守的情況下的各種投籃。
我開始像一名後衛那樣去思考,這是我在看阿甘的比賽錄像時感悟到的,他從來不把自己當中鋒。
位置會限製和禁錮你的想法,其實當你踏上球場時,沒有人規定中鋒必須怎麼樣,後衛必須怎麼樣。
你可以做一切你能做的事。
我細心打磨我的腳步,有些細節很不起眼,卻非常重要。
比如,我努力讓我的內側腳,也就是離籃筐近的那隻腳,在我拿到球的一瞬間著地,這樣當我跳起來投籃時,我已經擺好了姿勢,肩膀朝向籃筐。
腳步的順序在這時候非常重要,先內側腳,再外側腳,調整好以後起跳。
如果你選擇雙腳著地,而你的肩膀沒有隨之轉動跟上,你就會失去平衡,起跳高度就會受到影響。
必須做好調整,讓自己跳的更高、更直,會有更多的時間去瞄準籃筐。
經過一個夏天的磨練,我的跳投起跳高度更高了,我的投籃出手更加柔和了,我甚至可以在空中停頓一下。
停頓的這一下,給了我容錯率,如果我發現這個投籃選擇並不好,我還可以做出其他選擇。
我可以把球重新傳出去,我可以觀察到外圍的射手們,把球分配給他們,重新完成進攻。
這樣的改變令我興奮,我知道我找到了掌控比賽的方法,同時我也明白,為什麼我和阿甘的差距在增加。
他每個夏天都像這個夏天的我一樣,在拚命完善自己的細節,而我醒悟的太晚了。
我需要新的開始,新的技能,新的球隊,新的城市。
當時我的經紀人是洛杉磯人倫納德阿瑪托代理,有一天他帶他的一位新客戶到這所高中體育館,和我一起訓練。
這個家夥剛從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畢業,他叫沙奎爾奧尼爾。
當沙克在球場上遇到我時,我知道他在想什麼,他想擊敗我。
那時我正享受著力量訓練和動作細節的改進,我想檢驗一下成果。
於是,我邀請沙克和我一起訓練。
關於沙克,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他比我大很多。
我身高6尺11寸,體重約250磅,而他身高7尺1,體重約300磅,而且他還在長!
他是個完美的巨人,一旦他進入禁區,沒有人能阻止他。
我們一起練習內線動作,進行攻防訓練。
我背對籃筐接球,向右虛晃,很真很快,他上當了。
我立刻向左轉身,跳投出手,命中。
那一刻,他不知所措,這個假動作對他而言太快了。
不過到了下一次對抗時,我再用這招他就不上當了。
他學習能力非常強,他防的很好,已經準備好封蓋我了。
但我還是利用腳步躲開了他,在狹小的空間裡,用勾手打進了一球。
總之,這是一個美好的上午,我們一起訓練了兩個小時,這對我非常有幫助。
沙克很努力,我也很努力。
我喜歡和他一起打球,他是個很酷的人。
我告訴他我很喜歡他的綽號:鯊魚。
這是一個非常完美的綽號,和他的名字,特點,完美吻合。
他看起來有點害羞,他說他也喜歡我的綽號“The&n”。
我們聊了很多,我知道他即將進入聯盟,他必然會引發一場狂潮。
他問了我很多和NBA有關的問題,尤其是中鋒,每個對手怎麼對付,誰最難應付。
我和他分析了聯盟大多數難纏的中鋒,最後告訴他:你要小心阿甘,他比鯊魚還要危險。
沙克應該聽過很多類似的話,所以他有些不以為意,他很好奇地問:“阿甘真的那麼厲害嗎?”
我神情嚴肅的告訴他,“他比你遇到的任何一個中鋒都要厲害,而且他是個魔鬼,你要有長期和他抗爭的心理準備。”
那時候我不好意思告訴他,因為長期在西部,我已經動搖了,我想離開。
在洛杉磯我呆的很舒服,陽光,海灘,到處可以打球,健身房、籃球館,遍地都是。
或許我應該去快船,但與此同時,還有很多彆的球隊拋來了橄欖枝——其中包括邁阿密熱火。
那裡也有陽光和海灘,以及我曾經的隊友,我的好兄弟,克萊德德雷克斯勒。
自從知道我和休斯頓的矛盾後,他一直在給我打電話,希望我去南海岸,而我在猶豫。
直到一通電話打了過來,史蒂夫帕特森告訴我:“你會被送去邁阿密,萊利給了很好的籌碼,抱歉哈基姆,我們要說再見了。”
那一刻,我沉默了很久,我有些後悔,我真的要離開休斯頓了?我在這裡已經呆了10年,我真的要離開了?
但很快,我知道,我將迎來新的天地。】
————1996年出版哈基姆奧拉朱旺自傳《Living&n》,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