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見了這大不吉利的奏折,自然很不高興,但申斥的語氣中還是帶了幾分幽默。朱批:“請安折子,不該與此事一起混寫,甚屬不敬。爾之識幾個臭字,不知哪去了?”
李煦見到禦批,自然嚇得魂飛魄散,急忙上奏謝罪,痛自懺悔。康熙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江寧織造曹寅(曹雪芹的祖父)奉命到揚州辦理刻印《佩文韻府》事宜,染上瘧疾,病勢甚重。李煦前往探病,曹寅請他上奏,向康熙討藥。
康熙得奏之後,立即朱批:“爾奏得好,今欲賜治瘧疾的藥,恐遲延,所以賺驛馬星夜趕去。但瘧疾若未轉泄痢,還無妨。若轉了病,此藥用不得。南方庸醫,每每用補濟(劑),而傷人者不計其數,須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參,今得此病,亦是人參中來的。金雞拿(即奎寧,原文用滿文)專治瘧疾。用二錢,末。酒調服。若輕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後或一錢,或八分。連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瘧疾,此藥用不得,須要認真。萬囑,萬囑,萬囑,萬囑!”康熙連寫四次“萬囑”,又差驛馬趕急將藥送去揚州,限九日趕到,可見對曹寅十分愛護關心。奎寧原是治瘧疾的對症藥物,但曹寅可能有其他並發症,終於不治逝世。康熙甚為悼惜,命李煦妥為照顧曹寅的遺屬。
李煦的奏折之中,有一大部分是關於實驗新種稻米的。康熙很重視稻米品質,經過多方試種,培育出一種優良品種,發交各地官紳試種。李煦詳細奏報試種的情況,某官種幾畝,畝產幾石幾鬥;某商人種幾畝,每畝產幾石幾鬥等等。如康熙五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奏:“竊奴才所種禦稻一百畝,於六月十五日收割,每畝約得稻子四石二鬥三升,謹礱新米一鬥進呈。而所種原田,趕緊收拾,乃六月二十三日以前,又種完第二次秧苗。至於蘇州鄉紳所種禦稻,亦皆收割。其所收細數,另開細數,恭呈禦覽。”可見李煦還負有“種禦稻實驗田”的任務。
康熙將“禦稻”種子普遍發交各地官紳商人試種,每人試種的田畝多數是兩畝至三畝。李煦種到一百畝,是最大的實驗農場。所產的米當時叫做“禦苑胭脂米”,色紅味香,煮粥最美。《紅樓夢》寫莊頭烏進孝進給賈府的,就是這種米。康熙在南巡之時,見到民舟中滿載豬毛、雞毛,問起用途,得知是用作稻田肥料,其後即下旨試驗,效果甚好。比之後世不經實驗而大搞衛星田,不注意品種肥料而隻虛報瞞騙,康熙的種稻實踐是科學化得多了。
李林盛的奏折
康熙頗有幽默感,雖然在嚴肅的公文批語之中,往往也流露出來。
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陝甘提督李林盛上了一道奏本。這人的正式官銜是:“提督陝西甘肅等處地方總兵官右都督加一級降二級戴罪圖功。”奏折中說:“皇上著問:‘提督好,提督身上好麼?各官好麼?又在先的提督地方上事宜、雨水情形俱不時啟奏,今你到任來,為何不具本啟奏?今後可將地方上事宜不時啟奏於皇上知道。又皇上賜你鹿舌、鹿尾、乾肉等捌樣,你可查收’等因。臣隨恭設香案,率同將弁各官,望闕謝恩,領受訖。除臣恭奉綸音,頒賜食品,見在另疏奏謝逃鄺外,所有奉宣地方事宜,雨水情形,令臣宣奏之上論,臣謹遵旨具複。伏念臣以庸愚,幸生聖世,遭遇堯舜之主,身經太平之年,毫無報稱,夙夜兢惕……”
此人不明白康熙的性格,奏折中以大量套語歌功頌德,關於地方事宜和雨水情形,也是報喜不報憂。此人大概是漢軍旗的武官,所用的師爺也不明規矩,在奏折上蓋了一顆官印。康熙朱批:“知道了。已後折字寫清字,不必用印。”
“清字”即滿洲文,康熙的意思是,這種奏折是秘密奏報,並非正式公文,要李林盛自己書寫,不會寫漢字則寫清字好了。
李林盛收到禦批後,又上奏折:
“……仰惟我皇上承天禦極,神武英文,雖聖躬日理萬機,猶無時不以民生為念。曩因河東歲歉,上勤聖懷,既沛賑恤之殊恩,複頒免賦之曠典,誠功高萬世,德邁百王,薄海內外,靡不共戴堯天也……再臣應宜遵旨,以清字具折請奏,但臣雖稍識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書寫,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如令人代繕,臣既不諳其中深義,誠恐詞句失宜,並懇皇恩,容臣嗣後凡陳奏事宜,仍準以漢字具奏,庶民舛錯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漢文亦未必爾自能作也。”
他明知這員武將肚子裡墨水有限,這封奏折必是叫人代寫的,於是小小的諷刺了他一下,以後也不盼望他能自寫奏折、密報地方訊息了。
李林盛這封奏折雖是師爺所寫,其實還是有不通順處。例如“但臣雖稍識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書寫,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其實應當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折中那一句話,變成了指摘滿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寬供大量,不予追究,如果變成了細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許會下旨斥責,罰他“再降一級,戴罪圖功”。
後記
《鹿鼎記》於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開始在《明報》連載,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連載了兩年另十一個月。我撰寫連載的習慣向來是每天寫一續,次日刊出,所以這部小說也是連續寫了兩年另十一個月。如果沒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遠有特殊的意外),這是我最後的一部武俠小說。然而《鹿鼎記》已經不太像武俠小說,毋寧說是曆史小說。這部小說在報上刊載時,不斷有讀者寫信來問:“《鹿鼎記》是不是彆人代寫的?”因為他們發覺,這與我過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實這當然完全是我自己寫的。很感謝讀者們對我的寵愛和縱容,當他們不喜歡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個段落時,就斷定:“這是彆人代寫的。”將好評保留給我自己,將不滿推給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筆人”。
《鹿鼎記》和我以前的武俠小說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個作者不應當總是重複自己的風格與形式,要儘可能的嘗試一些新的創造。
有些讀者不滿《鹿鼎記》,為了主角韋小寶的品德,與一般的價值觀念太過違反。武俠小說的讀者習慣於將自己代入書中的英雄,然而韋小寶是不能代入的。在這方麵,剝奪了某些讀者的若乾樂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說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說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創造人物;好人、壞人、有缺點的好人、有優點的壞人等等,都可以寫。在康熙時代的中國,有韋小寶那樣的人物並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寫一個人物,用意並不一定是肯定這樣的典型。哈姆萊特優柔寡斷,羅亭能說不能行,《紅字》中的牧師與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隻是描寫有那樣的人物,並不是鼓勵讀者模仿他們的行為。《水滸》的讀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樣,賭輸了就搶錢,也不要像宋江那樣,將不斷勒索的情婦一刀殺了。林黛玉顯然不是現代婦女讀者模仿的對象。韋小寶與之發生性關係的女性,並沒有賈寶玉那麼多,至少,韋小寶不像賈寶玉那樣搞同性戀,既有秦鐘,又有蔣玉函。魯迅寫阿q,並不是鼓吹精神勝利。
小說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實的。小說反映社會,現實社會中並沒有絕對完美的人。小說並不是道德教科書。不過讀我小說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麼應當向這些天真的小朋友們提醒一句:韋小寶重視義氣,那是好的品德,至於其餘的各種行為,千萬不要照學。
我寫的武俠小說長篇共十二部,短篇三部。曾用書名首字的十四個字作了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最後一個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劍》沒有包括在內。最早的《書劍恩仇錄》開始寫於一九五五年,最後的《越女劍》作於一九七○年一月。十五部長短小說寫了十五年。修訂的工作開始於一九七○年三號,到一九八○年年中結束,一些是十年。當然,這中間還做了其他許多事,主要是辦《明報》和寫《明報》的社評。
遇到初會的讀者時,最經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是:“你最喜歡自己哪一部小說?”這個問題很難答複,所以常常不答。單就“自己喜歡”而論,我比較喜歡感情較強烈的幾部:《神雕俠侶》、《倚天屠龍記》、《飛狐外傳》、《笑傲江湖》。又常有人問:“你以為自己哪一部小說最好?”這是問技巧與價值。我相信自己在寫作過程中有所進步:長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後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過許多讀者並不同意。我很喜歡他們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六·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