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堂夥計幾乎想也沒想,一口點頭道;“當然記得。那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小眼睛,山羊胡……”
說到這裡,夥計停頓了一下,想了想,又道:“其他的就想不起來了……”
眾人皺眉,這種人在京城沒有一百也有九十,這怎麼找?
辰禦天也忍不住皺眉,道:“小二,還記得些什麼嗎?比如身高胖瘦之類的?”
聽到辰禦天的話,跑堂夥計忽然眼睛一亮,道:“哦,對對對,是個大高個,大概要比小的高一個頭,胖倒是不胖,看上去挺瘦的一個人。”
辰禦天打量了一下夥計的身高,點了點頭,心中大致有了這位與劉空同行之人的輪廓。
“那他們是何時走的,你知道嗎?”司馬玄曦也問道。
小二點了點頭道:“知道,他們在樓上大概坐了一個時辰不到,兩個人就有說有笑地下來一起結賬,當時掌櫃的剛好不在,是我收的錢,所以記得也彆清楚。”
辰禦天點點頭,估計是因為劉空給了他不少賞錢,所以他才記得很清楚。
不過……
“你說兩個人?”雪天寒很敏銳地察覺到了問題所在,“他們上去的時候不是三個人嗎?”
跑堂的點了點頭,很肯定地道:“就兩個人,門外站的那位爺可能提前走了吧,我記得送走那兩位客官以後,我去包廂收拾,沒看見人。估計是中間有什麼事先離開了吧。”
聽到這話,辰禦天微微皺眉。
雪天寒以及其他人也是感到有些奇怪。
按照小二所說,以及許氏的話和剛才的分析,這站在門外不去裡麵參與酒局之人,應當就是那位樂侯派出來保護劉空的保鏢。
一個保鏢會擅自離開自己的保護對象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除非……有人故意引開了他。
辰禦天看了看眾人的表情,對著店小二點了點頭:“除了你之外,還有誰見過他們嗎?還有他們出門之後朝哪邊走的,你知道嗎?”
跑堂夥計搖頭,道:“這小的就真不知道了。不過要說還有誰見過他們,我想當時在大堂的人肯定都見過,記不記得住就不好說了,畢竟那會兒人多嘴雜。”
辰禦天點了點頭,道:“好,暫時就這些了,多謝你的配合。”
跑堂夥計笑道:“大人客氣了,有事您儘管招呼就是。”
小二離開後,辰禦天看著眾人,問道:“你們怎麼想?”
武動天道:“看來凶手確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夥。”
霍元極也點了點頭道:“這確實,上次放火之前,不就有人目擊到了兩個可疑的陌生麵孔嗎?這一次明顯至少得是兩人作案,一個在裡麵應付劉空,一個則在外麵吸引保鏢。”
其餘人也是點了點頭,表示讚同。
辰禦天也點了點頭,道:“是啊,現在看來,事情已經比較明朗了。我們就先假定他們兩人作案,其中一人負責假扮吏部官員,和劉空同乘一轎來到此地,並且以談論機密之事將劉空和保鏢分開,然後,另一人則在外設法吸引走了那位保鏢,沒有了保鏢的保護,劉空自然就成了待宰羔羊,將他綁走自然是簡單至極。這是目前我們能夠根據現有的信息所做出的最合情合理的推理了。”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這位保鏢去了哪裡?是一並被綁架了?還是回到了樂侯的身邊呢?以及那位吏部官員,是否真的是假扮的呢?這兩點是我們必須要查清楚的。”
司馬玄曦想了想,道:“吏部這邊倒還好說,明天過去問問就行了,但是舅舅那邊……不好去確認啊。”
“樂侯那邊,暫時無需我們操心。”辰禦天忽然道,“有人會幫我們確認的。”
唐鳳玲和司馬玄曦同時好奇問道:“誰?”
辰禦天神秘一笑:“當然是樂侯他自己。”
司馬玄曦和唐鳳玲都是一臉“你說真的”的表情看著辰禦天。
其餘眾人,也是有一種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
樂侯當然會自己確認?可問題是他就算確認了,我們怎麼知道?難道他還會自己過來給九龍府通知一聲?
辰禦天沒有明說,隻是笑了笑,賣了個關子道:“等著看吧,很快就能看到的。”
說完,他把那個護身符拿了出來,又道:“先說正事,這枚護身符的來曆我已經查到了。”
“這是……”武動天疑惑地看著辰禦天手裡的護身符。
司馬玄曦問道:“我記得你說過,是之前在閔林死亡現場的窗戶旁撿到的吧?”
辰禦天點了點頭,道:“沒錯,根據當時現場研判,可以判斷這枚護身符是在我們到達現場之前不久掉落的,所以表麵才會很乾淨,沒有什麼塵土。”
霍元極皺眉道:“我記得我們查勘現場的時候,已經是案發很多天以後了吧?那個時候現場不是已經被京畿府和左龍衛封鎖了嗎?居然還能有人溜進去?”
“一般人肯定溜不進去了,但是像我們這樣的高手,應該不成問題。”武動天道。
“也就是說,在案發很多天以後,還有高手偷溜進了現場?他會不會就是凶手?”
林霏霏忽然想到了一種可能。
“應該不太可能吧?凶手還會特意回到自己殺人現場嗎?”霍元極輕輕地搖了搖頭,“這太奇怪了。”
辰禦天點了點頭,道:“我也不認為這個人是凶手,但現在我查到了這枚護身符,其實來自於博州博陵縣金鵬寺。”
聽到“博陵縣”這三個字,在場的所有人目光都是一閃。
從閔林開始,博陵縣就一直頻繁出現在這宗案子裡,二十年前的劉空是博陵縣縣令,二十年後的閔林曾是博陵縣縣令,如今在殺人現場發現護身符,也來自博陵縣……如今看來,這座縣城,必須要走一趟才行了。
“這樣看來,我們需要去一趟博陵縣查一查了。”霍元極道,“我去吧,博州那邊我還是比較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