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百裡俏江南_我自九天來_免费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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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百裡俏江南(1 / 2)

伺候完十幾匹馬,李桃歌算是忙完了公事,踱步在營中,耳邊殺聲震天。

李桃歌不驚不怪,慢悠悠來到校場。

士卒正在操練,本來挺肅穆的場麵,可看起來有些荒誕不羈,不僅服飾各式各樣,兵器也是五花八門,矛、斧、刀,劍,棍,棒,鐧,錘,舞起來眼花繚亂,有位大漢甚至舉著一根糞叉,麵容嚴峻,動作凶猛,顯得極為凶悍,周圍三丈以內不敢站人。

李桃歌走到汗流浹背的士卒麵前,聽到一位男人喊道:“咱們邊軍,不同於彆的廢物,吃喝嫖賭就能混銀子,啥時候打仗,啥時候玩命,老天爺都不知道,一旦敵軍殺過來,給你挖墳的空當都沒有。記住!是死是活,腦袋拎在自己手裡,想要在戰場上活命,冬練三九夏練三伏,一天都不能耽擱!不想讓媳婦當寡婦,兒子喊彆人當爹,就得繃著一股勁!”

“小傘,你那棍子往哪戳呢?幸虧不是槍,要不然前麵的張老妖屁股就得多個洞!”

“餘瞎子,昨晚跑哪風流快活了?兩條腿比麵條還軟,給老子緊點!”

“牛井,你!臥槽!以後你要麼換件兵器,要麼拾牛糞時彆用這玩意,甩他娘老子一臉!”

一邊吱哇亂叫一邊抹臉的這位叫做王寶,本是銳字營都統,後來得罪了鎮月將軍,貶為槍矛教頭,專門負責兵士操練。

王寶入伍前是一名屠夫,脾氣臭的要命,手中沾滿血腥,即便如此,還是備受擁戴,用下麵兵卒的話概括,那就是人狠,話糙,功夫俏,人稱鐵頭郎,整個鎮魂關,單打獨鬥能夠穩勝王寶一頭的,不到一手之數。

正當王寶惡心犯難的時候,旁邊遞出一塊棉布,伴有心曠神怡的聲音,“王大人,練了這麼久,該歇歇了。”

王寶胡亂接過,擦掉汙漬,轉過頭,看到一張燦爛中帶有諂媚的笑臉,麵部表情這才鬆快幾分,“小桃子,喂完馬了?”

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李桃歌平時勤快嘴甜,人緣不錯,就連脾氣最臭的鐵頭郎,也從來沒有對他發過火。

李桃歌嗬嗬笑道:“王大人,馬兒全吃飽了,待弟兄們有空,可以拉出去溜溜食。”

王寶嗯了一聲,望著腦袋微垂的瘦弱少年,嫌棄道:“胳膊和腰太細了,沒力氣,上了戰場,絕對第一批倒下,要不要跟他們一起練練?省的以後還要替你收屍。”

王寶是出了名的驢脾氣,一旦出口,往往是臟話滿天飛,極少去關懷下屬。

李桃歌受寵若驚,急忙道:“小人喂馬還行,舞刀弄槍實在沒有天分,再說我身子輕賤,稍微碰一下就得躺到床上休養,病了不打緊,大人們的馬,可就沒人管了。”

王寶點點頭,悶聲道:“你說得到也在理,軍中講究各司其職,壓糧的壓糧,喂馬的喂馬,擂鼓的擂鼓,誰有誰的活,硬逼著廚子去唱戲,那可就亂了套了。”

李桃歌拱拱手,含笑道:“王大人,小的先告退了。”

“等下!”

王寶大吼一聲,從懷裡掏出一本書籍,甩到李桃歌懷裡,悶聲道:“這是一本刀譜,回去好好琢磨,真要是開仗,蠻子們可不管你是喂馬的還是放羊的,一律殺無赦!咱爺們可不能伸著脖子等死,即便打不過,總得咬他一口肉下來。秦父子曾經來到西疆,做過一首詩,舉頭西北浮雲,倚天萬裡須長劍,秦夫子的話總沒錯,你要牢記於心。”

秦夫子是儒家聖人,當世的活神仙,哪怕是遠在萬裡的武夫,也對他頂禮膜拜。

一番話雖然聽起來不近人情,但話裡話外都透著關切意味,完全沒把他當成身份低賤的配隸軍對待。

李桃歌雙手抱住刀譜,深深鞠了一躬。

離開校場,李桃歌回到營房,淨手,淨麵,脫掉礙事的皮襖,從木門後麵抄出一把細長的物件。

七尺長物,一把硬木槍。

李桃歌將槍反握,來到院中。

如果說之前的李桃歌是唯唯諾諾的小綿羊,如今長槍在手,總算具備些邊軍應有的肅殺氣息。不過人家是器借人勢,他這是人借器膽,換成經驗豐富的老卒,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沒見過血的雛兒。

李桃歌來到空地,單手平舉長槍,整個人如同石像般,紋絲不動。

雪花欶欶飄落,少年手臂輕顫。

一炷香。

抖如篩糠。

兩炷香。

汗如漿湧。

等到李桃歌變成了雪人,鼻尖白霧越來越濃厚,右臂幾乎失去知覺,這才放下槍,大口喘息幾次之後,交於左手。

習武一道,講究的是循序漸進,練氣之前,先練骨,練血,練皮,骨血皮不穩,無法叩開第一境觀台大門,縱然是天縱之才,也要一步一步升品跨境,偶有平地起驚雷的妖孽,在曆史長河中猶如曇花一現。

李桃歌體內有多處暗疾,尤其是強開觀天術,導致元陽外泄,按理說早該死翹翹,可除了感到乏力之外,並沒有其它隱患,李桃歌琢磨著,該不會是年富力強暫且壓下,等到下次受傷時一並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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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死就死。

沒死之前,姑且先學會技藝傍身,想在邊疆立足,靠的可不是陰謀算計。

殺人技,亦是救命法寶。

李桃歌看似平和,實際有股子強勁,當初入宮時,敢指著芒鞋宰相馮吉祥破口大罵,試問天下英雄,有幾人具備如此膽魄?

習武時也是如此,頭次舉槍,就把自己給舉暈了過去,李桃歌醒來後洗了把臉,第二天照舊,暈是不暈了,時間也與日俱增。

喘勻氣息,李桃歌將長槍交與左手,依舊是簡簡單單的平舉,依舊是脊梁繃的筆直。

老孟說過,月棍,年刀,一輩子槍,想要把槍練到爐火純青,幾十年都未必能做到。那些用劍作為兵器的憨貨,看起來風流瀟灑,上了戰場,人和劍一同丟出去,連胡蠻的馬都碰不到,一丈以外就被長兵器穿成了肉串,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

普通士卒,一般會挑選長刀作為趁手兵器,蠻子兒時能騎羊,引弓射鳥鼠,歲數稍微長些則射狐兔。生在馬背,長於馬背,無論男女,無論老幼,都能騎烈馬,挽強弓,舉國皆兵。

長刀,則是迎戰蠻子騎兵的最大殺器!

李桃歌獨愛槍。

因為便宜。

吃百家飯長大的少年,對於身外之物格外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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