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稿件被送到編輯室後,就永遠被留在檔案櫃上,永遠也不可能有開封的那一天。
有了佘翠屏的關係,稿件至少能被送到編輯的桌子上。
“客氣了,咱們都是一個機務段的。”
佘翠屏抬頭看向李愛國:“你以後要是有什麼稿件的話,可以直接送到教育室。
如果刊登到國家報紙上的話,咱們機務段獎勵一百塊,要是地方報紙獎勵五十塊,機務總段的報紙能獎勵五塊錢。”
李愛國笑道:“那以後免不了打擾佘主任。”
這可是發財致富的好辦法。
不過也僅僅是想想。
這年代電視報紙上還沒有那位擁有十幾個身份的百歲老大娘。
要想在國家級報紙上刊登稿件。
簡直比登天都難。
出了教育室,李愛國準備找王大奎。
經過這幾天的行車。
開辦廢品店的本錢,已經攢得差不多了,可以開始籌辦了。
剛騎著雙人自行車走到機務段門口,就看到王大奎騎著自行車狂奔而來。
就看到王大奎騎著自行車風風火火的趕過來。
“愛國哥,我下午親自盯著劉長義,那小子的錢花乾淨了,從家裡搬了一個大座鐘,倒信托商店換了錢,現在正跟人,在正陽門的小酒館裡喝酒。”
“我估摸著他們喝了酒,就該去耍錢了。”
“走,你先回去換身乾淨衣服,咱們今天收拾了劉長義。”
等了七八天,終於等到了這個機會,自然不能放過。
李愛國騎上自行車,直奔王大奎家。
王大奎哪裡有什麼好衣服啊。
唯一的一件中山裝已經洗的泛白,穿上之後,就是個窮酸。
“這樣不行,來,你穿我的衣服。”
一件嶄新的白襯衫,一條米黃色褲子,一雙油光鋥亮的皮鞋。
嗯……光鮮亮麗。
麻利的把這幾件衣物套在身上,這貨頓時變的人模狗樣起來。
李愛國換上王大奎的勞動布褲子,棕色麻布襯衫,顯得有點小,走起路來有些彆扭。
不過沒關係。
今天的主角是王大奎。
這小子穿上這身行頭,再配上他那張憨厚的臉龐,就是上好的肥羊。
李愛國打量了幾眼肥氣逼人的王大奎,滿意的點點頭。
拿出兩張五塊錢塞到他手上,又把打火機遞到他手裡。
“這錢你揣兜裡,打火機等會拿出來,驚瞎他們的狗眼。”
王大奎震驚著李愛國的手筆:“錢就算了,我也看劉長義那孫賊不順眼。”
現在是新社會了,還敢虐待童養媳,這樣的人就算是千刀萬剮也不為過。
“這都是小錢,讓你拿著,你就拿著。”
李愛國現在也不在意這一點。
怕劉長義那小子跑了,便急匆匆的帶著他離開了大雜院。
兩人騎著自行車一路風馳電掣,來到了位於正陽門旁邊的小酒館前。
這裡是京城的繁華地帶。
街上人頭攢動,自行車的鈴鐺聲不絕於耳,偶爾還能看到冒著黑煙的吉普車路過。
看到兩人過來,一直盯著小小酒館門口的張二炮和小黑蛋跑了過來。
張二炮擦了擦鼻涕,壓低聲音彙報:“愛國哥,大奎哥,劉長義就在裡麵,靠窗戶的位置,兩人正在喝酒呢。”
順著劉張二炮的目光,李愛國隔著窗戶看到劉長義正跟一個人年輕人閒聊。
那年輕人長的很有特色。
不到二十歲的年紀,濃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淺薄,按理說也算是五官端正。
但是組合在一起,總覺得讓人看到一頭野狼似的。
這人好像有點印象
李愛國皺著眉頭思忖片刻,猛地一拍大腿。
這貨不就是鼎鼎有名的小混蛋嘛!
隻是現在的小混蛋比原著中的年輕幾歲。
雖多了幾分稚嫩,陰狠已經寫在了眉宇之間。
王大奎常跑江湖的,這會認出了小混蛋。
皺起眉頭:“愛國哥,這人是新街口一帶,有名的“佛爺”,專門跟大院子弟作對,常年懷揣刺刀,下手毒辣。劉長義請他喝酒,估計沒啥好事。”
“走,咱們去聽聽。”
李愛國貓著腰,走過去,湊到玻璃窗戶旁邊。
一陣冰冷的聲音,順著縫隙鑽了出來。
小酒館內酒香四溢。
有錢的酒客點一盤花生米,要一壺老酒,悠然自得的小酌起來。
寒酸一點的,酒菜就是一根鐵釘,還得是生鏽的那種。
喝一口酒,就拿那根鐵釘子在嘴裡嘬那麼一下。
也很快樂。
酒館內的嬉笑怒罵的氣氛很是熱烈。
劉長義環視四周,見沒人注意這邊,這才端起酒壺,給小混蛋倒了一杯酒。
“我說周長利,上回說的那事,考慮的怎麼樣了?”
窗外的李愛國見有服務員端來酒菜,往下麵蹲了蹲,打算聽聽這孫子要跟小混混商量什麼事。
屋內,周長利端起酒杯,為難道:“劉爺,您的事真不好辦,那個李愛國住在大雜院,人來人往的,我沒辦法動手啊,還有,他是機務段職工,要是招惹了,會有大麻煩。”
臥槽。
李愛國聽說跟自己有關係,連忙豎起了耳朵。
“周長利小混蛋,咱們四九城誰不知道你的名聲。”
劉長義端起酒杯,美美的喝一口酒,嘖嘖兩聲:“你連大院裡那些小夥子,都敢攮,還沒辦法一個小小的鐵道職工?”
聽到這話,周長利的神情得意幾分,嘴角微微翹起。
劉長義接著說道:
“至於大雜院人多,你不好動手,也用不著你在那裡動手,這幾天李愛國那孫賊睡在機務段宿舍,我從一個老朋友那裡,知道一條可以繞過保衛乾事的小路。”
“我家那個小賤人就住在宿舍裡,我去過兩次,那裡的屋門壓根不上鎖。”
“等到晚上,你悄悄摸進宿舍,趁他睡著了,刺刀順著脖子一抹,事情就齊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