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來一條豬後腿。”林恒也拿了一條。
沒了豬後腿,剩下兩條前腿就被魯紅海和田百順拿去了。
“這豬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個選擇了豬肝。
豬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內臟最劃算了。
“我拿一塊豬板油。”林恒選了板油。
“我也要一塊板油。”他大舅魯紅海拿走了另外一塊豬板油。
田百順嘿嘿一笑:“我拿豬蛋豬槍,老頭子就喜歡這個。”
“你這老頭子會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補不回來的”
旁邊圍觀的人笑著起哄。
“嘿,老頭子我金槍不倒。”田百順冷笑道。
第三輪開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豬心。
由於最後還要稱總重,平均一下,拿豬心這種實惠又劃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內臟,豬大腸、豬小腸、豬肚子、豬腰子、豬肺。
胰腺沒人吃,已經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選豬腰子,他喜歡吃這個,但又怕人把大腸選走了,秀蘭喜歡吃這個。
“我選豬大腸吧。”林恒還是選了豬大腸。
接著他大舅選了豬小腸,田百順選了豬腰子。
接著李佰全又把豬肚子選走,就剩下了一個豬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棄了豬肺,豬頭也不想拿,雖然耳朵和豬舌頭豬尾巴都好吃,但是豬頭太重了還沒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沒有好東西了,大量都開始挑肉,不多時豬肉就分完了,還剩下一個豬頭,一個豬肺。
“都沒人要,咋們稱一下總得重量,誰不夠補上。”
田百順說道。
拿來了稱,眾人開始稱重,野豬總用280斤,一人應該七十斤。
擔因為有豬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個人都減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頭五十斤。
“這豬頭豬肺加起來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頭。”
林恒將肉提給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給魯紅海,至此四人的斤數也就差不多了。
太陽也已經徹底的落了山,隻留下最後一點餘暉施舍給還沒有回家的人們。
在院子裡圍看殺豬的村民也都轉身離開,帶著羨慕、嫉妒等複雜的情緒。
再不走,他們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發出尷尬的叫聲。
林恒等人也隻是客套一下,在這個年代,還沒本錢闊綽到請這麼多人吃飯,大家都活的很艱苦。
“林恒,多少錢一斤,賣我五斤吧。”這時候金豔走上了笑著說。
“家豬肉最近漲價了八毛錢一斤,野豬肉也不多要,九毛錢,你買嗎?”林恒看著她問道。
“買啊,四塊五是吧。”金豔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手帕,裡麵包著零零散散的錢財,她找了四塊五遞給了林恒。
林恒給她稱了五斤五花肉,還讓她自己看了看稱。
“不用看,信得過你,我走了。”金豔說了一句,轉身離開。
林恒提著肉進屋,沒多關注。
林母那邊菜已經做好了,秀蘭等人已經開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錢還是豬肉啊?”林恒詢問道。
“要錢吧,你給我八毛錢就行了。”李牛說,他給人殺一頭豬收費八毛,算是比較貴的了,農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錢。
“給。”林恒取了八毛給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過去。
“不能你給,本來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給你再割兩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說。
“姨父你就坐下吃飯吧,幾毛錢而已,沒必要計較。”林恒擺了擺手說。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還是給林恒割了兩斤肉,八毛錢雖然在他看來沒多少,但是對於農民來說可不少。
“吃飯!”
林父笑著說,菜端上來,酒也熱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雲帶著林偉他們在廚房,那邊也有一盆肉,夠他們吃的。
林恒嘗了一口野豬肉,這是沒有閹割的公野豬,騷味還是很重的,在林母的處理下依舊能聞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難嚼,因為這公野豬可能已經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爛。
肉的味道隻能說風味獨特,和家豬比是差遠了的,但也有人認為好吃,可能和個人習慣有關。
當然,在這個年代的農村,有肉就是美味,質量不在考慮範疇之內。
“來,喝酒!”
林父端著酒杯說,野豬肉配著酒確實非常不錯。
一頓晚飯,眾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後飯都沒吃下多少。
吃完飯,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著肉往回去了,他急著把肉背回去抹鹽,煙熏,不然容易壞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來送蜂蜜,人都已經到河壩了。
“你們拿著吃,我家有蜂子,不差這一點。”河對岸,李佰全笑著說。
林恒無奈,隻能放家裡,等下次給他拿到家裡去。
“我也走了,已經好多天沒有回去了。”魯紅海也收拾好了東西告辭,攔都攔不住。
最後就隻剩下了田百順還沒回去,他在肉裡挑挑揀揀,將豬蛋豬槍還有兩個腰子裝了起來。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個豬頭和一小塊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裡。
他轉身看著林恒笑道:“林恒,這些都給你了,多謝你兩次救了我老頭子的命,真的感謝。”
“我救你不是圖你這點肉,趕快拿回去吧。”林恒搖了搖頭,並不想占這個便宜。
“說了這是一點禮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圖不圖的問題。”田百順搖了搖頭,轉身走了。
林恒無語,提著肉給他往背簍裡塞。
結果田老頭撒著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沒追上。
“這肉咋辦?”林母他們正在給肉抹鹽防腐,看到留下來的肉詢問道。
“先抹了鹽吧,放在那兒吧。”林恒想了想,決定還是收下。
把這肉收下,就算是讓田百順報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糾纏不清。
自己救了他兩條命,拿了這點東西也沒人敢說句閒話。
大嫂劉娟看著簸箕裡的肉流口水,越發後悔沒堅持讓林嶽跟著,否則怎麼也能分一點啊。
“爸,哥,這兩條肉你們一人一條。”
林恒挑了兩條十一二斤的肉遞給了父親和大哥。
“我們要你這東西乾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們不能要。”大喝林嶽也不能接。
“拿著吧,你們乾了那麼多農活,應該的,不接的話我可生氣了啊。”林恒硬塞給了兩人。
暫時給這麼多夠了,十多斤肉價值十塊錢,再多了他們肯定不會收,這個量是最合適的。
“秀蘭,我們回家。”不等兩人拒絕,林恒把其他肉裝起來背著回家。
“這太多了,林恒,你拿個小的給我都行。”林嶽還是有點不安心,林恒給的太多了,而且他是當哥的,沒理由拿這麼多。
“你收著吧,他不差這點肉,不然以後他偷懶都不好意思。”林父攔住了大兒子。
“老爸說的對,大哥你收著,你幫忙乾了太多活了。”林恒笑著說,給肉不算什麼,他要做的是帶林家所有人過上衣食無憂,不為錢發愁巔峰日子。
林嶽看了看手中的肉,無奈的點頭:“那好吧。”
回了家,秀蘭把曉霞哄睡著,走來堂屋看著背簍裡還有一百多斤的豬肉感激有些不真實。
接下來家裡多半年都不用擔心沒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順的肉好不好啊。”秀蘭有點擔憂的問。
“我救了他兩條命,村裡都知道,他給肉再正常不過了,沒什麼的。正好他還了人情,我得了豬肉,兩全其美。”林恒笑著說。
“那這肉該怎麼處理?肥肉還好,瘦肉恐怕會熏臭啊,夏天溫度太高了。”秀蘭沒想到自己居然會有愁肉吃不完怎麼保存的這一天。
“我有個想法。”林恒開口,他早就已經想好了辦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