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治要·學而
有子曰〔孔子弟子有若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仁之本與〔先能事父兄,然後仁可成〕!”
《孝經》治要
仲尼居〔仲尼,孔子字〕,曾子侍〔曾子,孔子弟子也〕。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子者,孔子〕,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以,用也。睦,親也。至德以教之,要道以化之,是以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也〕。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參,名也。參不達〕?”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人之行,莫大於孝,故曰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教人親愛,莫善於孝,故言教之所由生〕。複坐,吾語汝。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夫孝,始於事親,本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雲:‘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大雅》者,詩之篇名。
無念,無忘也。聿,述也。修,治也。為孝之道,無敢忘爾先祖,當修治其德矣〕。
《孝經》治要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事父與母愛同,敬不同也〕;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事父與君敬同,愛不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兼,並也。愛與母同,敬與君同,並此二者,事父之道也〕,故以孝事君,則忠〔移事父孝,以事於君,則為忠也〕;以敬事長,則順〔移事兄敬,以事於長,則為順矣〕。忠順不失,以事其上〔事君能忠,事長能順,二者不失,可以事上也〕,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雲:“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忝,辱也。所生,謂父母。士為孝,當早起夜臥,無辱其父母也〕。
《孝經》治要
因天之道〔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順四時以奉事天道〕,分地之利〔分彆五土,視其高下,此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行不為非為謹身,富不奢泰為節用,度財為費,父母不乏也〕。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己者,未之有也〔總說五孝,上從天子,下至庶人,皆當孝無終始,能行孝道,故患難不及其身。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
《孝經》治要
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異於萬物也〕;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者,德之本,又何加焉〕。孝莫大於嚴父〔莫大於尊嚴其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尊嚴其父,莫大於配天,生事愛敬,死為神主也〕。
則周公其人也〔尊嚴其父,配食天者,周公為之〕。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郊者,祭天名。後稷者,周公始祖〕,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文王,周公之父。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上帝者,天之彆名〕。
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周公行孝朝,越裳重譯來貢,是得萬國之歡心也〕。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孝悌之至,通於神明,豈聖人所能加〕?
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因人尊嚴其父,教之為敬,因親近於其父,教之為愛。順人情也〕。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聖人因人情而教民,民皆樂之,故不肅而成也〕,其政不嚴而治〔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本,謂孝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性,常也〕,君臣之義也〔君臣非有天性,但義合耳〕。父母生之,續莫大焉〔父母生子,骨肉連屬,複何加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君親擇賢,顯之以爵,寵之以祿,厚之至也〕。
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人不能愛其親,而愛他人親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不能敬其親,而敬他人之親者,謂之悖禮也〕。以順則逆〔以悖為順,則逆亂之道也〕,民無則焉〔則,法〕。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惡人不能以禮為善,乃化為惡,若桀、紂是也〕,雖得之,君子所不貴〔不以其道,故君子不貴〕。
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君子不為逆亂之道,言中詩書,故可傳道也〕,行思可樂〔動中規矩,故可樂也〕,德義可尊〔可尊,法也〕,作事可法〔可法,則也〕,容止可觀〔威儀中禮,故可觀〕,進退可度〔難進而儘忠,易退而補過〕,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畏其刑罰,愛其德義〕,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淑,善也。忒,差也。善人君子威儀不差,可法則也〕。”
《孝經》治要
子曰:“孝子之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樂,竭歡心以事其親〕,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雖尊為君,而不驕也〕,為下不亂〔為人臣下,不敢為亂也〕,在醜不爭〔醜,類也,以為善不忿爭〕。
居上而驕則亡〔富貴不以其道,是以取亡也〕,為下而亂則刑〔為人臣下好作亂,則刑罰及其身〕,在醜而爭則兵〔朋友中好為忿爭者,惟兵刃之道〕。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夫愛親者,不敢惡於人之親,今反驕亂分爭,雖日致三牲之養,豈得為孝子〕?”
《禮記》治要·文王世子
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雞初鳴而起,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禦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內豎,小臣之屬,掌外內之通令者。禦,如今小吏直日也〕?”
內豎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豎以吿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節,謂居處故事也。履,蹈地也〕。
王季複膳,然後亦複初。食上,必在視寒暖之節〔在,察也〕;食下,問所膳〔膳,所食也〕,然後退。
武王帥而行之〔帥,循也〕。文王有疾,武王不脫冠帶而養〔言常在側〕;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欲知氣力箴藥所勝〕。
《禮記》治要·祭義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於親,敢不敬乎〔遂,猶成也〕?”
《禮記》治要·祭義
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敷之而橫乎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夕。《詩》雲:“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禮記》治要·祭義
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勞,大孝不匱〔勞,猶功〕。思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博施備物,可謂不匱矣〔思慈愛忘勞,思父母之慈愛己,而自忘己之勞苦〕。父母愛之,喜而弗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無怨,無怨於父母之心也〕;父母有過,諫而不逆〔順而諫之〕;父母既沒,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謂禮終〔喻貧困猶不取惡人之物以事亡親〕。
《禮記》治要·祭義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
曰:“吾聞諸曾子,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也;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跬步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弗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危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徑,步邪趨疾也〕!”
《禮記》治要·內則
子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漱,冠、、纓、端、紳、搢、笏〔鹹,皆也。纓之飾也。端,玄端,士服也,庶人深衣也。紳,大帶也〕,左右佩用〔必佩者,備尊者使令也〕,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溫,藉也。承尊者必和顏色也〕。
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悅則複諫。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撻,擊也〕;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曾子曰:“孝子之養老,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儘然,而況於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