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甲就是為了火銃準備的。
能攔下鉛丸的棉甲,屬於先一步點好的科技樹,當然不僅僅是火器,在應對弓箭的時候,棉甲防禦效果也很好。
甚至說夾了鐵甲片或者皮甲片和紙片的棉甲,再披一層皮甲,可以有效降低神臂弩的殺傷。
這種雙層甲胄在北方冬季非常好用,跟鐵甲比,養護簡單,不生鏽,而且防寒保暖效果極佳,重量也比鐵甲輕便,除了應對鈍器擊打方麵不如鐵甲,其他基本都是完勝。
現在西夏騎兵麵對的,就是這樣的一群選手。
穿過軍大衣的人都知道,看著不結實,實際想用刀砍破,還是很費勁的。
而齊國騎兵多用的是槍。
這玩意長,代表短兵相接的時候,他占大便宜,再加上甲胄優勢,很容易就打出了一換四甚至一換五出來~
李察哥知道打不過,但是他沒有彆的選擇。
騎兵對衝之後,想再次針對掉頭對衝,並不容易,對衝一次,悶頭直接走的話,大概率是能逃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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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四散而走?
李察哥不敢。
作為一軍主帥,離開自己的軍隊是一件很蠢的事情,虎落平陽的時候,會死的很慘,和離群的狼一樣,注定悲劇收場。
李察哥這次出現在這裡,便是去尋黑山威福軍司殘部去的,他們被嶽飛攆離了祖地,南遷之後,跟原本的右廂朝順軍司起了衝突,一氣之下,要舉族穿過沙漠,西征···
李察哥就是去處理這件事的。
現在的西夏,已經是大廈將傾了,如果身邊隻有百十人的話,會不會被那些按耐不住的部族殺了,或者綁了送到齊國軍營,都不好說~
隻是···
李察哥還是低估了高寵,再加上三百齊國騎兵的殺傷力,一次衝鋒之後,隻剩不到三百騎了~
“高將軍,那裡!”周青捂著腹部傷口,顫聲道。
俺剛娶的媳婦,還沒留個孩子呢~
回想自己這一生,早年胡混,如今好容易有個能奮鬥終身的事業,誰知道···
這是要出師未捷身先死啊~
對不住···
唉,果然,武藝不好的人,不適合衝鋒陷陣。
戰陣之中,你平日訓練流的血汗,一點都不會騙你。
高寵看了眼周青的傷勢,嗯,八成能救回來,整的生離死彆似的。
“駕!”
高寵打馬去了。
周青武藝固然不怎麼好,可是眼力足夠,而且···
一千人的隊伍中,找不到你。三百人的隊伍,尤其是剛經曆過一場生死血戰之後,哪些人強,哪些人弱,還是能看出來的。
隊形最緊湊,走的最快的那群人就是了吧。
高寵戰馬催的更急,近了,更近了。
撥開對麵刺來的長槍,然後一槍刺咽喉,順勢拔出,然後橫掃,把當麵的兩騎砸下馬。
或許是出於武人的直覺,高寵覺得自己好像找到了李察哥。
嗯,也不是直覺吧,能把胡子留那麼長的,一定是個身份尊貴的。
一槍一個,一個一槍!
“李察哥,汝乃西夏晉王,便要這般如兔子一般,被追殺在這片荒野嗎?”高寵高聲道。
練武的中氣足,聲音可以傳遞很遠。
李察哥看了看身邊愈發稀少的隊伍,苦笑著搖頭。
一部分是回身阻攔那個天神般的武將去了,還有一些···
罷了,他們能活下來也好。
“希律律!”
李察哥勒住了戰馬,回身,準備拚命,然後···
映入眼簾的便是一杆金黃色的大槍~
“對了,俺叫高寵!”
這便是李察哥聽到的最後一句話了。
所以在路上你追我趕的時候,不要隨便掉頭,頭真的會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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