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是被秦玉第一次背棄吧,心裡絲絲縷縷的難過,酸澀難忍。
“秦玉,這是你的事,該怎麼做你自己拿主意,不必問我的意見。”
我把決定權交給他,因為這本就是他的事情。
從內心來講,我不希望他答應。
然而,我也深深知道,這世上有太多東西不可強求。
十五歲時的承諾,應該就在此不可強求之列。
方芳聽聞我的話眼睛一亮,唇角掀起,欣喜的喊,“真的嗎?姐姐,你答應了,你真是個好人,謝謝你。”
她的媽媽也連聲的說著謝謝,說我們這麼善良,都是難得的好孩子。
“不,我沒有答應。我說過了,這是秦玉的事情,怎麼做由他自己做主,與我無關。”
“那也要謝謝你,要是你說句不答應,小帥哥一定也會拒絕的。姑娘你們是什麼關係呀,我看他很聽你的話。”
我冷冷一笑。
我不相信我話裡的意思秦玉會聽不明白,如果他聽我的話,就不會答應了。
接話回答的人是秦玉,“我們是,嗯,是一家人。我扶你上車吧,那個,先說好了,等你腳好了我還是要繼續載梧桐的。我早就答應她了,這輩子都不會載彆人。”
我真是要嗬嗬了。
這個時候說這種話,明顯的言行不一,我都覺得尷尬。
我抬步離開時,秦玉正把方芳溫柔的扶到他的自行車後座上。
那天去學校本該屬於我的秦玉的自行車後座上坐著新搬來的芳芳,他們在熟悉的小徑上一路飛馳。
青春飛揚的秦玉竟然在經過我身邊時,特地將車鈴按得無比歡快。
方芳竟然分在我和秦玉的班級,真是段神奇的孽緣。
我自己走著去的學校,因為出來的有點晚,儘管提起全速,卻還是踩著上課的預備鈴坐在位置上。
自習課老師和全班同學都奇怪的看著我,對於我這種萬年第一的人居然差點遲到驚疑不已。
我和秦玉是同桌,一整節課我都沒有搭理他,認真的聽課做筆記寫習題。
他早上的舉動和決定真的傷到我了。
秦玉幾次試圖跟我說話,我都裝作沒有看到。他又在本子上寫字條推過來,我連眼皮都懶得抬。
下課後他找我解釋,我還是沒有理他,他惱羞成怒的問我,“梧桐,你怎麼這樣了?不就是坐一下我的自行車後座嗎?你乾嘛沒完沒了的鬨?我是好心幫助同學,你就那麼沒有同情心嗎?”
看,明明是他背棄諾言,卻又仿佛所有的錯,隻是我一個人的!
他可以背棄承諾,我連生氣不開心的資格都沒有,應該算作雙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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