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鴛兒與李玄於微末相識時,李玄還隻是個任人欺辱的眼盲庶子。她以通房的身份在李玄身邊七年,將他眼疾治好後,她死遁了。她找了個安靜的村子、挑了個老實憨厚的莊稼漢子、嫁給他當村姑,還隨了夫姓。六年後,李玄以主子爺的身份出現在她麵前,眸光閃爍,似笑非笑。他攥著鄭鴛兒手腕,步步緊逼:“我見過你。”鄭鴛兒慌忙抽手:“請主子自重,奴婢已經成家了。”李玄輕笑一聲:“那又怎樣?”.李玄想要的東西,就沒有得不到的。他從小被人欺辱,立誓日後定要做人上人。可當他真的承了爵、被萬人簇擁、呼風喚雨時,他卻忍不住想起她。隻有她,李玄留不住。直到有一天,李玄撿到一個荷包,上麵的針腳細細密密,分明是她的手筆。李玄瘋了一般地奔去,卻發現她已經嫁人生子了。不過沒關係。李玄想要的,就沒有得不到的。